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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评:撤销面粉增白剂添加还要讨论多久?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6-01-02 浏览次数:170
  这实在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论战--早在2008年12月,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就曾表示,卫生部收到国家粮食局提交的有关“停用面粉处理剂---过氧化苯甲酰”的申请材料,将提请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委员会讨论,再最后作出是否禁用的决定。显而易见,时至今日仍未讨论出结果。
  
  制定和颁布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不失为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一次契机,无论什么时候,消费者都有权知道他们到底吃了些什么,只有这样,才能在事关自身利益的食品安全领域投出自己神圣的一票。
  
  9月12日,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结束征求意见。在征求意见稿中,被人们俗称为“面粉增白剂”的过氧化苯甲酰,依然被列入面粉处理剂。这再次引来业界关注和讨论。对此,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,卫生部正在协调有关部门,研究撤销过氧化苯甲酰作为面粉处理剂及其相关配套政策。(9月14日《新京报》)
  
  这实在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论战---早在2008年12月,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就曾表示,卫生部收到国家粮食局提交的有关“停用面粉处理剂----过氧化苯甲酰”的申请材料,将提请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委员会讨论,再最后作出是否禁用的决定。显而易见,时至今日仍未讨论出结果。
  
  关于在面粉中是否该添加“增白剂”的问题,以国内一些大型面粉加工企业为代表的“主禁派”,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为代表的“反禁派”之间的论战由来已久。“主禁派”的理由是,增白剂不仅会破坏面粉的营养结构,而且因具有致癌作用会对人体造成危害。“反禁派”的理由相对简单,不过是针锋相对地提出,增白剂不会对人体构成伤害。孰是孰非,卫生部此番论证最终要给公众一个交代。
  
  增白剂到底只是少数经营者的偶尔行为,还是整个行业的潜规则?事关个人安全健康,谁会视为儿戏?然而,信息壁垒的存在使得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,监督监管的不力又将消费者推向了更为不利的境地,于是,我们不得不一次次因遭蒙蔽而利益受损,甚至付出惨痛的健康代价。
  
  “反禁派”提出美国并没有禁用增白剂。这或许是事实,但是姑且不谈中西方不同的饮食结构,美国的不禁止也有一个重要前提,就是企业必须严格遵守《良好生产规范》,如果没有遵守具体的管理规定,就会被法院裁定是违法行为,付出高昂的法律代价。反观国内,连食品中是否添加了东西消费者都无从得知,又怎么会知道添加了什么、添加了多少以及添加的东西对健康是否有影响?又有多少无良企业因此而承担了法律责任?此中混乱,岂是消费者所应独立承担的!
  
  于2009年6月1日起实施的《食品安全法》中明确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,即“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,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”。这意味着,对添加剂的规范从无害转变到了“必要”,即以前是无害就可以添加,现在是有必要才能添加。无论增白剂对人体是否有影响,卫生部此番都有必要论证增白剂是否面粉所必需。本着对民众安全健康负责,也为了体现法律应有的权威与尊严,面粉中是否必须添加“增白剂”是一个绕不开的内容。在此之前,既然是“尊重消费者选择”,不妨先把面食的所有成分清楚地标注出来---在所有人看来,馒头只是面粉与水的混合物,倘若标明“面粉、水和过氧化苯甲酰混合物”,不知还有多少人能认出这是什么东西!
  
  添加剂本身或许并没有错,但信息壁垒的存在以及行业的不规范运营,却往往使得消费者对其“杯弓蛇影”甚至“闻风丧胆”。制定和颁布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不失为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一次契机,无论什么时候,消费者都有权知道他们到底吃了些什么,只有这样,才能在事关自身利益的食品安全领域投出自己神圣的一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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