针对近期有房产企业或中介公司在一些楼盘销售广告(或推介)中使用“酒店式产权式公寓”、“公寓式酒店”、“公寓式办公楼”和“不限购不限贷”等宣传用语误导部分消费者的情况,上海市房管局、上海市规土局7月23日联合发布公告对酒店式公寓、公寓式酒店、公寓式办公楼等相关概念进行了解读,以便购房者对相关概念的内涵有正确认识,避免产生误解,理智购房。
上海房管局指出,酒店式公寓属于居住建筑,土地使用分类为住宅用地,房屋用途为居住,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。酒店式公寓的特殊性在于酒店式的管理,但其本质上仍是住宅,属于限购范围。
上海房管局重申:酒店式公寓属限购范围
发布日期:2016-03-21 浏览次数: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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