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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企业接受新规培训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5-11-25 浏览次数:50
  3月6日下午,120多名食品企业负责人接受了有关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的培训。据了解,从4月20日起,嘉兴市将施行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(GB7718-2011)。
  
  据悉,由卫生部公布的一批新的国家标准中,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(GB7718-2011)受到了广泛关注。其中,增加了规格的标示方式,修改了生产者、经销者的名称、地址和联系方式的标示方式,修改了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方式,最引人关注的是增加了食品中可能含有致敏物质时的推荐标示要求。市质监局食品科科长孙家东告诉记者,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要求食品标签必须标明9大项,不符合规定的,执法部门将对企业依法查处,处以5倍、10倍的货值金罚款。如果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后果,并构成犯罪,将依照相关规定,追究刑事责任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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