疑问1:为何不能企业自发成立联盟?
车企之间彼此为竞争对手,利益存在冲突,个别成立联盟存在可能性,例如比亚迪与戴姆勒式的小联盟,但是大规模跨地区建立合作关系,共享新能源技术和资源,显然不可能实现.
疑问2:为何行业协会联盟不生效?
国内行业协会对成员决策不具备太大的作用力,即便中汽协会已经牵头成立新能源TOP10联盟,在统一标准,协调各方利益等关键问题上也显得无能为力,联盟的形式意义大于实质意义.
无奈选择:部门牵头成立
由国务院国资委牵头的“新能源汽车央企大联盟”,为第一个具有国字号标准的新能源产汽车联盟,在地方新能源产业联盟之上,有利于协调好各省市之间的利益关系,促进央企统一协作.
挑战:市场力量参与不够
央企电动车联盟被习惯性地冠之以“国家队”的称呼,使人联想到奥运会上的场景,很多时候,与我们国家队员对抗的国外对手,也许在平时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厨师或者教师,但实力未必悬殊.比照来看,在新能源的赛场上,国家队只能说是更为适合我国国情,实现“世界第一”的目标尚需各方努力.
新能源补贴也好,组建电动汽车产业联盟也好,都是政策在积极地引导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方向,这一“宏观调控”虽然必不可少,但是最终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还需遵循市场规律.对比大众-铃木,戴姆勒-Tesla,比亚迪-戴姆勒等车企联盟,央企联盟的出发点和市场显得有些隔膜,具有浓重的官方色彩,如果不能吸取更多市场的力量参与,引领新能源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将打上问号.
(责任编辑:董琳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