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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情决定我国电动车产业联盟形式特殊性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5-06-03 浏览次数:55
央企电动车联盟某种程度上是无奈之举.为了避免企业以及地方各自为政造成资源浪费,实现新能源“弯道超车”的宏伟大计,成立联盟显得十分急迫.在国外,通常这种产业联盟都由车企或行业协会牵头组织成立,共同制定标准以推动整个产业健康,快速向前发展,市场的力量会使得它们自发聚拢在一起,成为利益共同体.而在中国这显然行不通,无论是日本式的企业联盟,还是中汽协牵头的TOP10,都无力改变现有新能源产业乱局.

疑问1:为何不能企业自发成立联盟?

车企之间彼此为竞争对手,利益存在冲突,个别成立联盟存在可能性,例如比亚迪与戴姆勒式的小联盟,但是大规模跨地区建立合作关系,共享新能源技术和资源,显然不可能实现.

疑问2:为何行业协会联盟不生效?

国内行业协会对成员决策不具备太大的作用力,即便中汽协会已经牵头成立新能源TOP10联盟,在统一标准,协调各方利益等关键问题上也显得无能为力,联盟的形式意义大于实质意义.

无奈选择:部门牵头成立

由国务院国资委牵头的“新能源汽车央企大联盟”,为第一个具有国字号标准的新能源产汽车联盟,在地方新能源产业联盟之上,有利于协调好各省市之间的利益关系,促进央企统一协作.

挑战:市场力量参与不够

央企电动车联盟被习惯性地冠之以“国家队”的称呼,使人联想到奥运会上的场景,很多时候,与我们国家队员对抗的国外对手,也许在平时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厨师或者教师,但实力未必悬殊.比照来看,在新能源的赛场上,国家队只能说是更为适合我国国情,实现“世界第一”的目标尚需各方努力.

新能源补贴也好,组建电动汽车产业联盟也好,都是政策在积极地引导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方向,这一“宏观调控”虽然必不可少,但是最终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还需遵循市场规律.对比大众-铃木,戴姆勒-Tesla,比亚迪-戴姆勒等车企联盟,央企联盟的出发点和市场显得有些隔膜,具有浓重的官方色彩,如果不能吸取更多市场的力量参与,引领新能源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将打上问号.

 

(责任编辑:董琳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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